为做好我市2024年上半年储备粮及放心粮油质量检验及监测工作,确保储备粮质量合格,避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我市口粮市场,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选聘储备粮及放心粮油质量检验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米(放心粮油2个样):依据GB/T1354-2018《大米》、琼粮粮〔2023〕78号,琼粮粮〔2021〕34号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对大米开展检验工作,具体检验项目:加工精度、碎米粒、小碎米粒、杂质总量、无机杂质含量、不完善粒含量、水分、黄粒米、互混率、色泽、气味、镉、铅、无机砷、总汞、黄曲霉毒素,共计16项。
(二)稻谷(2个样):依据GB/T20569-2006《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1350-2009《稻谷》、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琼粮粮(2021)34号文要求对稻谷开展检验工作,具体检验项目: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含量、水分含量、黄米粒含量家居设计工作室、谷外糙米含量、互混率、色泽(稻谷)、气味(稻谷)、脂肪酸值、色泽(大米)、气味(大米)、品尝评分值、黄曲霉毒素、镉、铅、无机砷、总汞共计18项。
(三)报价单位不足3家的作为废标处理;报价单位在3-5家(不含5家)的,以报价最接均值者为中标单位(如报价最接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含5家)的,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以报价最接均值者为中标单位(如报价最接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选定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单位签订合同。
(一)报名单位须是海南省内依法注册设立的社会团体、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粮油质检CMA资质的质检机构,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家居设计工作室,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业绩、从事粮食质量检验服务工作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一)现场提交材料:报价材料需密封报送,如报价材料未按要求密封报送将视为无效,提交材料截止时间:报名企业需在2024年7月10日下午17:00前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将报名材料提交到东方市发改委办公室。
(二)邮寄材料:报价材料需密封报送,如报价材料未按要求密封报送将视为无效,邮寄材料截止时间:报名企业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需在2024年7月10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材料寄出。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扦样地址:东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库(东方市八所疏港三北路原商务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