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设计工作室家居设计工作室塑料管材管件、塑料型材、金属塑料复合制品、有色金属制品、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安装;管道的设计、安装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的设计、施工;水电安装;网络技术的研发;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道路货物运输;仓储(不含危险品);网上从事建材、电子产品、日用品的网上销售;服装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居设计工作室、五金产品、金属材料、日用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标的企业因合同纠纷被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银行存款14000000元,截至2021年4月30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标的企业将权证号为“苏(2020)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33715号”的28906.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15378.09平方米房屋、权证号为“澄土国用(2016)第11055号”的1409.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澄房权证江阴字第jy10128068号”的5087.99平方米房屋和76台(套/条)生产设备抵押给江阴农商银行青阳支行用于借款。 3、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家居设计工作室、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21]第384号《评估报告》。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阴分所出具的天衡澄审字(2021)00007号《审计报告》。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21)01593号《审计报告》。
2、管理层应当与其他受让方平等竞争。现予公告管理层拟受让情况:标的企业总经理谭冬春拟参与本次受让,原持股比例为32.5%,拟受让7.14%。
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4、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